詹姆斯是不是很会“演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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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微信网友“一粒土”的私信提问,现给出我的回答。詹姆斯是不是很会“演”?詹姆斯这个人,在社会环境中主要有两个身分,一个是篮球运动员,另一个是商人
接到微信网友“一粒土”的私信提问,现给出我的回答。
詹姆斯这个人,在社会环境中主要有两个身分,一个是篮球运动员,另一个是商人。
从篮球运动员层面,詹姆斯瑕不掩瑜。
黑他的人翻来覆去也就是“对奇才五步上篮操控裁判”、“打不过凯尔特人三巨头去找韦德打兄弟篮球”、“16年总决赛直接跨过格林不尊重对手”、“弧顶运球二十秒最后传球让角色球员投球”,等等。
这个人缺点是有的,但二十年职业生涯也是实实在在打出了丰功伟绩的。他打出的众多传奇比赛已载入历史,他取得的荣誉让他有资格去竞争历史最佳篮球手,这些是很硬的指标,詹姆斯的篮坛地位是不会动摇的。
詹姆斯是不是很会“演”,这个问题主要出在他的商人属性,出在他异于常人的控制欲。如果从商人层面回答詹姆斯是不是很会“演”,我的答案是,詹姆斯必然很会“演”。
詹姆斯刚进NBA就给自己定下“成为亿万富翁”的目标,逻辑很清晰,靠着篮球天赋转化成商业价值,商业价值变现成真金白银,有了钱再去建立人脉网拉更多大佬一起合作搞钱。
要成为亿万富翁的人,社会形象必须要好呀,所以,会“演”是詹姆斯的必修课。
举些例子吧。
詹姆斯的社媒账号名是KINGJAMES,“King”在外国的语境是国王,国王就是最大的王,梅西得世界杯加冕球王,这个“王”也是国王,足见詹姆斯有多自恋。(笑)
据说当初湖人觉得英格拉姆、鲍尔这些人不足以辅佐詹姆斯争冠,想招募巨星,乔治和莱昂纳德是上了名单的,詹姆斯给莱昂纳德发短信,第一句话就是“嗨,这里是(给你发短信的是)国王詹姆斯”。
就是外国人第一句话告诉你我是谁,然后就说找你有什么事。詹姆斯给莱昂纳德发消息介绍自己,非要加自己是国王,于是……卡瓦伊去了快船。
“King”是詹姆斯为了捞钱给自己最主线的营销。通过这个高大上的绰号照应他场上的巨星发挥,让信仰个人英雄主义的美国人崇拜他,觉得他就是名副其实的King。
效果真的挺显著的,美国人的思维逻辑就是“你行我对你服气”,这是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也说过的,不是我个人瞎说哈。
詹姆斯把握了美国的这种国民性,只是别人莱昂纳德刚带领猛龙拿冠军,不是普通人了,别人刚觉得自己是国王,你跟人发短信说自己是国王,这不是傻逼了嘛。(笑)
詹姆斯的两次决定,一次说“自己要把天赋带到迈阿密”,一次说“为家乡带来总冠军”,都走的是高调路线,让媒体大量报道,吊足球迷的胃口。
“为家乡带来总冠军”也是漫威式的超级英雄形象塑造,多年以后根本经不起推敲。
为什么呢?詹姆斯可以因为骑士给不了他夺冠配置选择把天赋带到迈阿密,打了四年发现韦德不行了热火阵容老了帕特莱利太强势了管得太宽,遂心生去意。找新东家他也要接着夺冠呀,毕竟要努力追逐乔丹嘛。
如果骑士没有冠军配置,而是尼克斯有冠军配置,“为家乡带来总冠军”就会改为“为最伟大的城市带来骄傲”,只是骑士已经有欧文了,骑士想詹姆斯回去当摇钱树,而他告诉骑管,把森林狼那个三分投得准的篮板王乐福给我弄过来,不弄过来我就去其他球队。
这才促成了赢得16年总冠军的三巨头,这才有了“为家乡夺冠”,这才有了总决赛期间反复被炒作的“克利夫兰52年没有全美体育冠军了”,这才有了第七场夺冠过后詹姆斯面对采访第一句大喊“克利夫兰,蕾丝易日佛哟!”去呼应当初的“为家乡夺冠”。
超级英雄形象、KINGJAMES的形象,更加深入人心。
这个过程,詹姆斯没有浪费任何可以商业变现的地方,他的本质就是商人,会“演”是商人的必修课,演好人设的必要条件是摸清看戏人想看到什么,詹姆斯对于可能崇拜自己的粉丝心理是懂得明明白白的,多年来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加固这种崇拜。
去年世界杯喀麦隆有个球员长得很像詹姆斯,网络上都在传播,你说詹姆斯看不到这个信息吗,他肯定看到了,但他不会为此发社媒,因为对方不够有名。
14年世界杯,J罗表现活跃,詹姆斯就会发社媒调侃,说我们都是James。对他而言,这才是有效的社媒信息,双方都是巨星才可以勾起普通人的崇拜,才更能变现成钱。
库里当初破三分球命中数记录的时候,我写过的,破纪录的地点是纽约麦迪逊花园,是全美最引以为豪的都市。如果要满足球迷对超级英雄的崇拜、满足媒体赛后进行标题党报道,库里应该在麦迪逊刷个40+、50+,连带着才把三分数给破了。
但库里没这么做,库里只是把三分数给完成了,一直收着打,最后只拿了22分,没有华丽的个人表演。自己回更衣室坐着,背后挂了他、雷阿伦、米勒的球衣,简单地拍了张寓意射手传承的照片,仅此而已。
当詹姆斯要破贾巴尔历史得分王纪录时,也是要满足球迷对超级英雄的崇拜、满足媒体赛后进行标题党报道,詹姆斯就放得开,肢体动作散发着“你们可要找好角度给我拍摄哟,接下来世界将会见证我创造的伟大时刻”。
主观地说,我确实更喜欢库里的处理方式,我的文字就是这么体现的,但我并不是说詹姆斯高调不好,我只是描述这种确实存在的高调。人的性格不同,詹姆斯喜欢高调,这是他的个性,这也是客观现象。
詹姆斯做的生意,放眼于整个体育史的所有明星运动员,都是数一数二的大。这成为公众去评价詹姆斯这个人时,最主要的“干扰”项。
有的人觉得他是“吾辈楷模”,搞钱就得学老詹,打工人要有老詹的处世思维;有的人觉得他太圆滑,不得罪人,跟人处得不远不近,看似满足大众诉求,实则走的是精英路线,不断收割超英崇拜。
还是那段总结:作为运动员,詹姆斯瑕不掩瑜。作为商人,詹姆斯很会“演”也是事实,这没什么不好说的。
这种很会“演”甚至会表现在他的个别高流量的比赛中,但可以“演”给全世界球迷看,你得有詹姆斯超群的、金字塔尖的竞技实力。
比如,詹姆斯最近的一次对自我的营销,“我要和我的儿子在同一家球队打球”,你要可以像詹姆斯那样打20年,才有机会说出这种勾起外国人家庭情结、光想象父子同台的画面就觉得很美好的宣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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